湖北省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完善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融资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
原文如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全力稳住经济大盘,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和帮扶受困群体力度,帮助更多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渡过难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力实现信贷投放量增价降
(一)持续加大新增贷款投放。继续落实“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政策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力争全年新增贷款7700亿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用好用足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将优惠政策资金优先用于助企纾困;全国性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支持科技创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物流及仓储企业等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挖掘市场主体和项目有效需求,加大资金投放力度。(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各金融机构)
(二)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和发展,全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1200亿元以上。单列300亿元以上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受困中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切实抓好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4条措施落实见效,大力推广“301”全线上纯信用快速贷款模式和“楚天贷款码”。持续推进信用培植、首贷拓展、金融链长制等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