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白银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意见。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2023年3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17个特困行业,扩大实施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从2022年5月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2023年4月30日。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底前进行补缴。对企业提出的缓缴申请,相关部门在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统筹开展促消费活动,不断丰富消费供给。深化和扩大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开展贯穿全年、连通全国的“应时优质甘味农产品大品尝”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继续统筹市级、县区财政资金,采取发放消费券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激励居民消费,力促消费市场回暖向好。
全市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原则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积极“引客入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策划举办好第八届甘肃·会宁红色旅游文化节、靖远县枸杞爱心采摘节、白银区第六届荷花美食节等各类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确保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在黄金季节稳步攀升。
37.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相关意见和支持措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深化融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紧抓RCEP实施机遇,积极拓展东南亚市场。加强外贸经营主体建设,深挖更多进出口规模超亿元龙头型、骨干型企业,壮大稳固外贸基础;培育发展潜力大的行业骨干外贸企业,增强外贸发展动力源。积极申请建立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和省级化工产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打造外贸发展新平台。
七、守住粮食能源安全底线,坚定不移筑牢发展之基
38.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全面落实粮食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政策,做好“三夏”工作。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种业行动等工程。落实增储计划,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加大粮食老旧危库改造提升。推动应急供应网点、应急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实施市粮食物资应急保障中心等项目,提高粮食仓储能力。合理规划粮食收购网点,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大力争取承担国家和省上统筹补充耕地任务,推进与浙江、山东、广东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交易,深化与粮食主产区河南省商丘市产销战略合作关系。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耕地轮作试点等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全力做好收割机械交通保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