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效拉大峰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储能和用电。
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电网公司定期发布新能源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时序,探索在保供能力许可范围内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较高用户予以优先保障。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粮储局,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交通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就业〔2021〕107号),按照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管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按照《福建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质量生活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