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改委发布多个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整理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梅达二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桂发改价格函〔2022〕1766号
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隆电报〔2022〕7号)、《关于核定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有关情况的说明》(隆电报〔2022〕8号)收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对技改或利用已经建设的小水电资源进行扩建的电站,原上网电量保持原价,新增的上网电量按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并按照上网电量加权核定电站的综合上网电价。经审核和测算,梅达二级水电站上网电价核定为0.2970元/千瓦时(含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此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者隘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桂发改价格函〔2022〕1765号
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隆电报〔2022〕5号)、《关于核定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有关情况的说明》(隆电报〔2022〕8号)收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对技改或利用已经建设的小水电资源进行扩建的电站,原上网电量保持原价,新增的上网电量按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并按照上网电量加权核定电站的综合上网电价。经审核和测算,者隘水电站上网电价核定为0.2949元/千瓦时(含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此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梅达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桂发改价格函〔2022〕1764号
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隆电报〔2022〕6号)、《关于核定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有关情况的说明》(隆电报〔2022〕8号)收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对技改或利用已经建设的小水电资源进行扩建的电站,原上网电量保持原价,新增的上网电量按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并按照上网电量加权核定电站的综合上网电价。经审核和测算,梅达水电站上网电价核定为0.2944元/千瓦时(含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