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落实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出,落实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补贴政策,积极扩大我市汽车消费。
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额度给予奖励。强化信贷、债券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支付上游企业账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36.规范深化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发挥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供应链平台作用,加强与产业链“核心”企业数据合作,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赋能,便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缩短应收账款账期,防止高息套利。
37.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引导行业加大力度探索银保合作。
38.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押融资,年内融资3亿元以上。
39.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
40.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落实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的政策。
41.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透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收费情况坚决依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2021年以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42.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43.加大我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制定市内企业境内外上市与产业企业债券融资方案,实施企业上市发债一站式服务。
44.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融资。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45.引导银行机构精准对接我市243个重点项目(含71个省重点项目),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融工作。
(十三)认真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46.抓住2022年申报新一期新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契机,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加强统筹谋划,注重发挥外贷“种子”资金作用和在推动改革发展方面创新示范作用,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纳入我省主权外债项目储备库并优先推荐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