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推进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加快金堂电厂燃煤机组提效降耗改造,探索应用生物质掺烧等先进技术,减少煤炭消耗总量,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增强电厂调峰灵活性;推进大邑三瓦窑燃煤电厂“煤改气”和彭州市、大邑县建设燃机调峰电厂。鼓励电厂实施热电联供,助力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建设。
推进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鼓励太阳能、浅层地温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等开发应用。鼓励具备应用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加快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成都大林环保发电厂等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详情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
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21〕21号),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定》(成委发〔2022〕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发挥清洁能源大省优势,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能源供给清洁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