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5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降低,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能耗控制和碳排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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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确,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加快生活方式低碳化转型、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鼓励社会节能降碳、推进能源数字化转型、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发展利用、支持储能规模发展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措施》自2022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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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
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21〕21号),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定》(成委发〔2022〕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发挥清洁能源大省优势,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能源供给清洁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