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委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在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方面,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方面,要加强氢能冶金、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等研发,推动炼化系统能量优化、低温室效应制冷剂替代、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试点应用,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
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加快港口供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综合〔202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能源局: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能源局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林草局、乡村振兴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6月13日印发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但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实现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任重道远。与发达国家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后转入强化碳排放控制阶段不同,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生态环境多目标治理要求进一步凸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