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纾困解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电力服务。保障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电需求,已投运的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内,小微企业电力用户可享受欠费暂不停电政策。解除工商业用户业务办理限制,对出现 高中风险地区的区域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且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 3 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 15 天”“提前 5 个工作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条件限制,受理日期可追溯至因疫情影响企业停产之日。(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烟台供电公司)
详情如下: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纾困解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纾困解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