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昆明市居住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意见稿》明确2022年,从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的居住社区中先行建设一批公用充电设施,每个区至少确定并完成5个居民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经开区、度假区、高新区的居住社区中先行建设一批公用充电设施,每个区至少确定并完成3个居民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其余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至少确定并完成1个居民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并形成试点示范效应。
《意见稿》明确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既有且符合建设条件的居住社区,全面完成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对自身客观条件不满足条件的,在社区周边支路、次干路、可利用的边角地块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原文如下:
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 征求《昆明市居住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快推动我市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逐步实现全市所有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更好地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昆明市居住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kmfgdl163。
2.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3层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电力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附件:昆明市居住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6.14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
昆明市居住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20-2025年)》文件规定,加快推动我市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逐步实现全市所有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更好地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