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天台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8条的通知。文件中指出,推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投资放量,谋划推进第三抽水蓄能电站。优化综合供能服务站布局,争取天桐站年内建成投用、花前工业园区站年内完成主体工程。
原文如下: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台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8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台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8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台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天台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8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和国家、省有关稳经济政策措施,根据《台州市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0条》文件精神,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财政支持措施(9条)
(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现应退尽退。
(二)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辅导,全方位服务,确保“六税两费”减免、制造业中小微缓缴、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实现应享尽享。
(三)延续执行研发费用奖励政策。对当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比上年度正增长的有效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按照R&D经费支出占当年度销售收入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国有企业当年研发经费支出可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对当年研发费用达50万元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科技型企业或R&D支出统计对象企业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进行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
(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推进资金精准下达、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将节约的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对年度执行中确实不需使用的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