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人民政府印发《玉环市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2条》(以下简称《42条》)的通知。
《42条》指出,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加快大麦屿能源(LNG)储运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确保全年新增并网5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华能玉环电厂三期、玉环2号海上风电场、和天然气“县县通”玉环支线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42条》提到,提高电、油、煤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用电保障,做到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网运行安全稳定、企业居民生产生活供电可靠,杜绝拉闸限电情况。加强煤炭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在确保完成2022年度新增煤炭储备能力50万吨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市煤炭储备能力。根据国家成品油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要求,形成相应社会储备能力。因供水、电力、燃气、热力、道路等施工检修需要,生态环境、安全、消防等执法需要,确须限产停产的,需提前告知企业属地乡镇街道,有序合理安排,最大限度降低影响。
《42条》提到,加强降费减本促进稳产增产。全市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全部由供电企业承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暂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2022-2023年水资源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推动企业稳产增产。聚焦全市重点工业企业,鼓励企业多形式、多渠道开拓市场、争取订单。对2022年6月份通过追产补产,实现产值和销售收入较快增长的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支持:(1)2021年度新上规模且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以统计局认定为准),2022年6月当月产值及销售收入均同比增长5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1万元。(2)2021年度年产值2000万元(含)-1亿元且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以统计局认定为准,不包含2021年度新上规模企业),2022年6月当月产值及销售收入均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1.5万元。(3)2021年度年产值超1亿元(含)且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以统计局认定为准),2022年6月当月产值及销售收入均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2万元。其中,2021年二季度无基数的,不予奖励;公益性工业企业未参与亩均效益评价的按B类以上列入。根据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和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管道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实行用水、用电、用能欠费不停供政策,可申办延期缴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