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山东将发放1.2亿元消费券促进商用汽车消费。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山东将发放1.2亿元消费券促进商用汽车消费。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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