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加快电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22年计划投产煤电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在建煤电项目按期投产。加快第一批国家大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尽快批复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沟通对接,协调尽快批复一批外送通道实施方案。加快电网主网架、配电网和电源配套接入建设。
提高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和水平。压实各地区储备责任。继续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快推进成品油、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
降低市场主体水电气网成本。全面落实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置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
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安排,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如期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力抓好稳经济增长工作
各盟市、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要把握好时度效,分层分类推进;靠前发力,抓好稳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量;坚持稳住市场主体才能稳住经济,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将政策宣传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位置,改善市场预期;巩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打破物流不畅、口岸通关等经济循环堵点;保持物价稳定,千方百计促进消费恢复,全力稳就业增收入,确保2022年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经济增长和投资、进出口实现年初预期目标,城镇调查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位GDP能耗控制在年初目标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