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盐光互补大型光伏项目建设和北疆电厂等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推进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通道和蓟州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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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经济稳住,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各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国家财政政策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在已实施制造业等6个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落实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具体退税任务。
2.加强退税风险防范。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信用+风险”为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通过指标监控、数据赋能,以执法服务监管“一体式”、“一户式”管理机制等为支撑,构建留抵退税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
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各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除中央专款及科研项目等具有专项用途资金外,凡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预算全部收回统筹平衡。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行单独调拨,按退付计划向各区提前预拨资金。加强区级库款保障水平监测,结合收入情况、退税规模、“三保”预算,实行精准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