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到,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各地市“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各地市能耗双控考核。对照国家能耗单列有关规定,推动符合单列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除依法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置外,不得以能耗双控为由对企业限电限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能。
原文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粤发改能源函〔2022〕8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千方百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各地市“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各地市能耗双控考核。对照国家能耗单列有关规定,推动符合单列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
二、除依法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置外,不得以能耗双控为由对企业限电限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能。
三、对新上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事业项目和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
四、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项目,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
五、对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准先进值的非“两高”项目(暂无行业标准的项目,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
六、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较高的非“两高”项目,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生、耦合发展,本地区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须于“十四五”规划内实施)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七、“两高”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管控规定,对经充分论证确有必要上马的,应在项目所在地有效用能空间内保障用能需求。
八、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腾出的用能空间用于企业自身发展或由所在地市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