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能源项目。争取核电、外电入浙特高压工程、LNG接收站等项目早日获批开工,加快推进一批工作基础好、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重点推进一批支撑性清洁火电、海上风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安排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用水。
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加强煤炭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省煤炭储备能力。
提升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围绕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石油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资源储备能力。
原文如下:
浙江省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共八个方面38项政策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家33条稳经济措施,在落实好我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支持措施(7项)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2022年5月底前大头落地、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大退税资金调度力度,实现应退尽退。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推进资金精准下达、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将节约的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对年度执行中确实不需使用的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项目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