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措施指出,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重大项目尽快实施。全力推进“十四五”第一批120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和国家第一、二批1280万千瓦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电基地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玉门昌马、张掖盘道山、肃南皇城等抽水蓄能电站,核准武威黄羊、金昌永昌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麦积黄龙、白银平川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全省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原则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持续加大旅游精品线路品牌、知名景区景点推介力度,通过重大节会平台、旅游发展联盟、行业协会等,推动省内旅游及与低风险地区跨省旅游,与周边省份资源共享、线路互认、游客互动。大力挖掘商务会展、生态康养、休闲度假、户外运动、红色励志、研学旅行、非遗体验等旅游新业态,积极“引客入甘”。继续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确保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在黄金季节稳步攀升。
34.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深化融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积极拓展东南亚市场。支持兰州新区综保区等开放平台引进有实力的运营企业,加快提升运营能力和效益。持续推动兰州、天水两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协同发展,启动我省首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创建敦煌文化出口基地。进一步细化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0条措施,持续提升进出境物流通关效率。
七、粮食能源安全筑稳筑牢
35.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全力保障粮食收割入库,做好收割机械交通保畅工作。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推进与浙江、山东、广东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交易。加大粮食老旧危库改造提升,提高粮食仓储能力。做好粮食收购前的资金、仓储准备工作,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应收尽收农民余粮。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种业行动等工程。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耕地轮作试点等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
36.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积极有效增强我省煤炭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加省内煤炭供应量。加快推动矿井安全智能改造,提升安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