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力供应资源保障和电力项目 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各级核准、备案机关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检查时间为2022年6月~10月。详情如下:
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报告。电网企业、上海燃气将电力供应资源保障情况自查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将电力项目自查报告报项目核准、备案机关。
2、抽查阶段。6月15日-9月30日, 市、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园区管委会结合年度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手段,会同有关单位对相关内容开展抽查,组织力量(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已实施过现场核查且不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无需重复核查),并重点对2021年本市开展的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导检查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已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自查自纠不利、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严肃处理,并依规开展行政执法。
3、督查阶段。6月起,国家能源局将适时对部分地区和部分企业的大检查工作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并以适当方式通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4、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全面系统总结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总梳理自查自纠、抽查检查等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
六、有关事项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安排,力求检查取得实效。
2、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安排,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检查任务落地落实,及时汇总反馈检查情况。
3、严格工作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要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严肃查处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确保整改到位。
抄 送: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