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省间调峰辅助服务湖南电网售出电量分摊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南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必要条件为:
推荐:发电机基础柴油微粒过滤器
1.预计湖南电网负备用不足;
2.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已启动,仍无法满足新能源消纳需求,可能导致弃电。
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售出电量按照交易时段上网电量占比分摊到各有关市场主体。
参与省间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的各市场主体相应售出电量不再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调峰服务费用分摊。
详情如下:
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省间调峰辅助服务湖南电网售出电量分摊细则(试行)
第一条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省间调峰辅助服务是指按照《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在华中电网区域内系统负备用不足省电网市场主体与调峰资源富余省电网市场主体之间开展的日前、日内发电替代交易。
第二条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省间调峰辅助服务湖南售出电量是指湖南电网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华中其它省电网调峰辅助服务售出的电量。
第三条 湖南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必要条件为:
1.预计湖南电网负备用不足;
2.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已启动,仍无法满足新能源消纳需求,可能导致弃电。
第四条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分摊对象为并入湖南电网的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场(站)市场主体。
第五条 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售出电量按照交易时段上网电量占比分摊到各有关市场主体。
第六条 参与省间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的各市场主体相应售出电量不再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调峰服务费用分摊。
第七条 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分摊电费遵循月清月结原则,在各有关市场主体月度电费结算中一并统一结算。
第八条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将外电入湘或转送电量纳入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分摊对象范围。
第九条 本细则由湖南能源监管办负责解释。
相关阅读:
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省间调峰辅助服务湖南电网售出电量分摊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