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着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各地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给予适当补助。
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做好当前煤炭稳产稳供工作,落实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能源储备项目尽快开工。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有序推进地下水封洞库储油项目,加强地下水封洞库储油项目“窗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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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2022〕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二季度结果好、上半年“双过半”,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大行业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间由10月提前至6月。在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摸排行业扩围后可退资源清册,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尽快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保障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推动市、县(区)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