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针对该《通知》要点,储能与电力市场认为将对未来新型储能市场发展带来以下影响。
推荐:发电机组造成噪音的原因
直接利好独立储能电站
支持独立储能应用
从政策倾向来看,相对于电源侧配建储能,《通知》更倾向于独立储能应用。
独立储能可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鼓励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选择转为独立储能
随着市场逐渐成熟,鼓励配建储能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的市场模式
储能电站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显然是更被认可的方向。
如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确保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的储能电站被电网公平调用,建立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竞价机制,显然是进一步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减免充电相关费用,直接节约成本约0.2元/kWh左右
《通知》强调: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对于以参与调峰为主,或利用电力现货价差进行套利为主的独立储能电站来说,充电电量是否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基金及附加,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论。此条一出,将大为降低独立储能电站的运行成本。
山东为例:
以山东110kV大工业电价两部制电价为标准,相当于为独立储能电站节约充电成本0.1731元/kWh!
(备注:输配电价为0.1459元/kWh,政府基金及附加为0.02716875元/kWh。)
储能与电力市场根据2021年12月-2022年3月山东的电力现货市场实时数据分析,以小时平均电价作参考,山东省全天有明显的两个波峰波谷,其中第一个峰谷,平均价差约为0.27元/kWh,第二个峰谷,价差平均约为0.64元/kWh。
在需要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基金及附加的情况下,第一个波峰做充放电操作,显然不具备经济性。而减免输配电价和政府基金及附加后,在预测准确的情况下,独立储能电站完全可以考虑一天做两次充放电操作,从而大大缩短投资回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