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方案中明确,到2023年底,武汉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建成换电站100座,形成换电标准和运营保障体系;推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电池银行”,实施基于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车电分离商业模式,通过购买裸车、租赁电池的方式满足客户用车需要,通过电池阶梯式循环使用,实现电池高效利用和环保回收。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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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1〕248号)要求,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推广应用,为全市新能源汽车市场注入新活力,构建新能源汽车换电示范新生态,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蓬勃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标杆城市,助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换电应用规模化。到2023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建成换电站100座(按单车道计算)。
(二)换电标准统一化。形成换电标准和运营保障体系,包括换电电池标准、储能电池标准、换电站标准、换电通信协议标准,在换电站安全监管、换电模式运营监管等方面形成标准化体系。
(三)换电模式可持续化。形成国内领先的换电技术方案和绿色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及生态圈,建立绿色循环体系,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能源供给新基建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布局建设换电基础设施。按照集约节约原则,充分利用好现有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加油站、供电公司变电站余量用地等资源,制订换电站选址规划。重点围绕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等产业主导区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完善换电站网络布局。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50座;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全市换电站符合《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T/CAAMTB55.1—2021)。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换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支持力度,在电网规划、配电网、换电设施电力报装等方面强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