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推动2个骨干电源项目和12个电网工程年内建成投产,新增电源装机125万千瓦;加快推进2个分布式能源站年内开工建设。积极谋划新增电源项目,配合做好国家、省重大电网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新能源+储能”产业发展,开展3-5个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春节工作补贴、新增员工补贴、返岗交通费补贴、稳岗示范性补贴、共享用工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按规定发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22项普惠性就业创业补贴。2022年发放就业创业补贴1亿元以上,惠及3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等配合)
65.最大程度开发就业岗位。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2022年引导企业开发就业实习见习岗位(含展翅计划)7300个。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国有企业(含文化、金融国有企业)力争2022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人,各区国有企业招收数量须达到职工总数3%以上。推动国有企业招聘岗位分配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倾斜。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结合实施“三项工程”,扶持培育居家、养老等灵活就业形式。向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按规定发放社保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团市委等配合)
66.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本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金额最高500万,并按规定给予贴息补助。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佛山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围绕水产、花卉等地方产业优势,将发展预制菜产业与开展“粤菜师傅”工程深度融合,开展预制菜生产、电商直播、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项培训,2022年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培训1000人次以上。支持重大工程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新市民办,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