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制定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有序开展旧城区公交充电站、公共停车场、绿色社区等充电桩配建,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换电站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对涉及农产品出口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对西宁海关最终审批事项,力争将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推进关税配额线上申请、自动核查核销和无纸化通关。加强“互联网+”稽核查方式运用,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十三)提高货物进出境通关效率。做好外贸企业急需货物通关服务,建立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沟通配合机制,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出境活动物、冰鲜肉制品、水产品,进出境蔬菜、水果实行“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
(二十四)推进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全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执行国家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引导外资投向农牧业、新基建、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立健全与在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提高外资企业在青营商便利度,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完善外商投诉机制,落实落细稳外资各项政策措施。
六、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项)
(二十五)健全粮食收益保障政策。针对当前农资价格较快上涨的情况,在前期已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121万元的基础上,再次发放1855万元,有效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照100元/亩的标准,及时向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发放补贴。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草原补奖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安排省级资金1.2亿元,加大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支持。用好已安排下达的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牧业发展。
(二十六)加强化肥保供能力建设。督促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做好化肥生产工作。
(二十七)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依法依规加快保供煤矿手续办理,6月底前完成高泉昆源等6处新建、改扩建煤矿的环评、采矿权证手续,7月开工建设。加快办理鱼卡一号井煤矿采矿权证延期手续,6月恢复生产。2022年底前完成热水地区柴达尔矿等4处安全评估,并恢复生产。做好默勒二矿、旺尕秀煤矿建设准备工作,2023年复工建设。加快推进海西州西大滩、团鱼山等一批煤矿项目前期。推进3个完成详查钾矿探矿权转采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