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正英出生上海市,原籍浙江省嘉兴市,在家中排行第三,从小受到父亲严格管教,刚满10岁时就进了中学。
1939年1月,进入上海大同大学土木工程系(后并入同济大学)学习。
1941年9月,在校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担任大同大学群众团体党团成员、工学院分党支部书记。
1942年1月,从上海大同大学肄业,并前往淮北解放区,先后担任淮北区党委机关文化教员,淮北泗五灵凤县中学浍南分校教员、训导员、教导员、党支部书记等职务。
1944年春,淮河北堤进行修复工程,年仅21岁的钱正英负责技术领导工作,担任淮北行署建设处水利科科长,自此正式投身水利事业。
1945年至1947年,在苏皖边区政府水利局工程科,华东军区兵站部工作,先后担任交通科副科长、前方工程处处长。
1948年至1950年,在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工作,先后担任副局长、党委书记。
1950年至1952年,在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兼治淮委员会工程部工作,担任副部长。
1952年至1967年,在水利部工作,担任副部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之后在水利电力部工作,担任副部长、党组副书记[5]。
1952年,兼任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第一任校长、教授[8]。
1953年后任水利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1967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
1970年至1974年任水利电力部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副部长。
1975年后任水利电力部部长,水利部部长、党组书记。
1988年后,任中央防汛总指挥部顾问,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医药卫生体育委员会主任、妇青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22年10月22日21时50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水利和电力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钱正英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