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开展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的复函》,原则同意《河北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提出的新能源开发目标,到2025年,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6.3GW,规划风场储备装机容量1.5GW,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GW,总投资约300亿元。到2030年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打到8.3GW,建成风电场装机容量达到1.5GW,建成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2.9GW,总投资达到600亿元左右。
原文如下:
关于同意开展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的复函
保定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来的《关于对〈河北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阜平县充分发挥风电、光伏资源优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能源结构转型,建设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
二、示范基地建设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发展的具体要求,以新能源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助力阜平县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三、原则同意《河北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提出的新能源开发目标,到2025年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6.3GW、风电1.5GW、抽水蓄能1.2GW,2030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积极推动阜平县电网建设,谋划推动阜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纳规,力争2024年前开工,2025年前投产,为新能源送出消纳提供支撑;有序开展农村电网改造,促进区域多能互补协调发展,推进农村用能结构转型。
五、鼓励阜平县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县域经济整体水平。
六、请保定市政府指导阜平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分解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为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开发模式。阜平县要进一步落实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建设条件,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加快推进已批复项目建设,谋划储备一批新项目,具备条件的优先纳入全省开发建设计划;要全力支持做好配套电网设施用地保障、施工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电网工程尽早投产发挥作用,同时,会同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结合新能源开发情况,做好后续“十五五”电网工程规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