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2年新增第二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2022W8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3.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格式,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3.1.1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
3.1.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章附件一“专用资格条件要求”。针对本章3.1.1-3.1.6规定事项,如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3除招标公告对相应标包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专用资格条件说明:
1.投标人类别:
A: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B: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在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所授权具体产品型号,未明确具体产品规格型号的视为无效授权。
C: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接受经销商投标:可以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经销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授权。
2.销售业绩:
①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如国家有行政许可的,销售业绩应在取得许可时间后方为有效。业绩时间计算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②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投标人自己的销售业绩或授权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均可;集成商投标的,只能提供投标人自己的销售业绩;经销商投标的,只能提供投标人自己的销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