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根本在于碳减排,电力行业作为我国碳排放占比最大的单一行业,其碳减排进程将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整体进程。对电力行业而言,精准有效地核算电力所蕴含的碳排放,可为碳减排政策的制订、相关管理和机制的运作提供重要支撑,并最终关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能否真正实现。2021年9月,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成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及各地区、各行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等工作,彰显了我国对碳排放数据核算及数据质量的高度重视。
电力行业通常使用电网碳排放因子作为连接电力消费与碳排放量的关键桥梁,其计算方式是否合理、取值是否准确,直接关系能否精准评估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的碳排放量。省级政府作为我国“双碳”目标的责任主体,也使用碳排放因子对电力相关的碳排放进行统计与核算,其推进碳排放管理主要体现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自评估、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等层面。《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指出,调入调出电力的间接碳排放量采用区域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计算。《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自评估报告编制指南》《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均采用省级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测算调入调出电力所蕴含的碳排放量,其中《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进一步将调入调出电力区分为煤电、气电及非化石能源电力,并根据对应的碳排放因子计算电力蕴含的碳排放量。
当前碳排放核算方法之局限
当前省级区域碳排放核算方法尚存在以下三方面局限:
一是碳排放因子测算结果更新滞后。在现有规范下,我国不定期发布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中心(简称“国家气候中心”)开展测算工作,最新可得的区域、省级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为2016年值,该值可见于国家气候中心著作《中国外购电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研究》,以及《关于商请提供2018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估报告的函》《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自评估报告编制指南》等文件。碳排放因子从2016年至今缺乏更新,没有反映电力行业推进碳减排的进度,从而高估了电力消费主体的碳排放量,不利于客观评估碳减排成效及科学推进碳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