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西北部海域。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推荐:无动发电机的发电原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市西北部海域。
2.2 规 模:规划装机容量510MW。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预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西北部海域机位交货或指定地点船(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2023年3月-2023年9月(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单机容量为8MW及以上,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总装机容量510MW(投标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可略超,但不得小于510MW,风机数量不超过60台,且与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含5年质保维护服务。本阶段暂时预留9个机位做导管架基础设计,剩余机位做单桩基础设计。
建设工期:10个月。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海上风电投产业绩容量累计不小于100MW;同时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整机维护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服务)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投产业绩证明文件等)。
(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