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朗辰新能源发布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内,建设规模不少于50MW/100MWh,招标控制价格2.56亿元。
公告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单容量为1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原文如下: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内(浙江省余姚市黄家埠镇特色工业园区A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不少于50MW/100MWh,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配电装置后送至升压站,升压站内一台主变容量为63MVA。新建一回110kV线路T接至110kV光耀热电厂-横塘线。
2.3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6,005,682.00元(大写:贰亿伍仟陆佰万零伍仟陆佰捌拾贰元整);【包含费用均为含税价】。
2.4计划工期:150日历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日内开始交付土建设计图纸资料送审; 15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并通过168小时试运行(以发包人验收签字日为准);168小时试运行合格后配合发包人在3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所需资料。
2.5招标范围: 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包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和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6.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②有效期内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上述①、②两者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资质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