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答复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066号(资源环境类154号)提案。答复中指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抓好有关政策举措落实,进一步加强煤炭兜底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煤炭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将继续发挥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作用,因矿施策分类推进智能化建设,支持鼓励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和标准体系,开展好煤矿智能化建设各项工作。将进一步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煤炭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好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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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066号(资源环境类1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煤炭﹝2022﹞71号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目标下加强我国煤炭兜底保障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基本特征,决定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一段时期不会根本改变,煤炭在能源安全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煤炭行业需要立足国情、兜住底线,有序减量替代,大力推动煤炭绿色智能生产和清洁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一、关于强化我国煤炭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国家高度重视煤炭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自然资源部等部门,从增加资源保障,优化产能布局、增强供应能力等方面着手,持续做好煤炭产能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组织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将煤炭(特殊煤)列为主攻矿种之一。以晋陕蒙等煤炭主产区为重点,主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勘查力度,提高勘探精度,增加可采储量,为建设大型智能化煤矿提供物质基础。二是科学规划煤炭生产布局。以大型煤炭基地为重点,在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区域,按照智能化煤矿建设标准,有序布局建设先进产能,引导优质产能向优势资源地区聚集,着力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提升供给弹性。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抓好有关政策举措落实,进一步加强煤炭兜底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煤炭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