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能源局要求,强化国家能源规划的引领作用,促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和《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任务2022年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于10月13日组织召开了辽宁省“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任务2022年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会议。辽宁省发改委和相关企业参加了会议,东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做总结发言。
会上,辽宁省发改委负责同志介绍了规划实施机制建设情况、规划实施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与国家规划相关产业政策衔接协调情况和本年度电(热)煤供应储备情况等方面内容。相关企业在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进度、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东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对辽宁省发改委和相关企业“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在东北区域贯彻落实并取得实效,实现辽宁乃至整个东北区域能源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能够顺利实施。三是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的发展关系。四是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措并举促进电力供需两侧协同发力,确保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各省(区)及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开展好现场监管工作,及时完成东北区域“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