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加大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宣传
将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安徽省非电网直接供电电费收取公示暂行办法》等文件作成宣传手册,向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进行发放,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环节收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督促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电价政策,强调“两不得、一公示”,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明细及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项目、标准、依据、投诉电话等,让国家电价惠民政策传递到每个终端用户。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积极和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会商制度,定期就转供电价格政策、全市转供电主体数量、终端电费计量方法等问题进行探讨,从规范转供电行为、利于终端用户出发,多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对重点转供电主体送达告知书、告诫书,通过约谈转供电主体负责人、查阅台账、走访终端用户的方式,提高转供电主体自律意识。要求转供电主体建立健全转供电环节计费、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做到转供电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转供电主体管理水平,促使各转供电主体不折不扣执行相关价格政策标准。
三、全面排查,确保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前期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做到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治理常态化的同时,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等转供电主体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核查转供电终端用户的实际消费价格,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国家电价政策和优惠措施的落实。
四、执法到位,提高转供电违法行为成本
在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专项整治中,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转供电单位58家,立案查处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案件3件,目前已办结1件,退还多收价款48.71万,没收违法所得0.29万元,罚款9.5万元。减轻了终端用户电费负担,规范了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