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辽宁,成为全国首个出台落实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纲领性文件的省级行政区划。
推荐:静音柴油发电机组简单介绍
《意见》对进一步深化辽宁电力市场化改革提出了完整擘画,明确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工作基础,确定了时间和任务节点,细化了责任举措,为辽宁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着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指明了方向。
《意见》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为指针,以充分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为目标,全面结合辽宁电网运行实际和电力市场建设基础,明确了市场建设“2022年、2025年、2030年”重要时间节点阶段性任务,提出了“遵循电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的工作要求,明确了5大项20小项工作及76项任务分解,确定了责任部门,提出“统筹协调落实、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市场培育、跟踪评估建设”4方面组织实施措施。
《意见》具备三方面主要特点。一是严格遵循顶层设计,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市场规划、管理架构、任务目标和实施路径上精准契合国家要求。二是因地制宜,切实遵循问题导向。结合辽宁区位特点、能源结构和用能趋势,特别是考虑现货等多种市场模式周期叠加条件下的可再生能源大量广泛接入和新兴市场主体特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市场交易品种设计思路。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实现务期必成。以深改委决议统筹相关各级责任部门、机构,提出了具体任务描述和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