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近期,南方能源监管局进一步加强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持续跟进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情况,促进电煤保供稳价。
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电煤中长协履约情况进行统计,对履约率不达标的情况,及时反馈涉及煤矿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梳理总结辖区内煤炭企业中长协签订履约情况、月度履约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每月形成月度专报。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做好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并作为能源保供工作的重要一环,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