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后,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作出强调:“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据中国电业与能源网对访国网对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王晓斌进行的采访中,回答了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意义以及如何科学有序推进这一过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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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加快完善顶层设计、谋划路径举措,相继出台“双碳”指导意见以及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日臻完善。但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涉及面广、周期长,一些地方由于认识不足、统筹不周、跟风表态、盲目激进,特别是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部分省区能耗强度、消费总量发出“红灯”预警后,部分地区为了竞争性完成能耗“双控”指标,甚至出现了“运动式”减碳、“一刀切”停产限产等错误行为,直接导致“双碳”目标实施推进初期在煤炭、电力等方面发生了短期的供给收缩问题,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较大冲击,同时也暴露出“能耗”双控制度存在的管理缺乏弹性、不能反映不同品种能源的单位能耗排放强度差异等弊端,原有的能耗“双控”制度在“双碳”目标下存在实施挑战。因此,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为较早实现碳排放与能源消费和经济发展脱钩安排了解决路径,推动我国能源系统向更符合“双碳”目标实施的方向迈进。
能耗“双控”的重要特点是在能源消费强度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对能源消费总量提出预期要求,并分解落实至各地区,优势在于执行简便高效,但缺点是不区分用能类型,在限制化石能源使用的同时也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碳排放“双控”重点约束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可打破能耗“双控”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约束,在提升能源消费总量的同时有效控制资源与环境双重压力。也就是说,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更加突出导向性约束力,更加符合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的需求,对于促进节能提效、保障合理用能、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支撑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晓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