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规划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不低于383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1361万千瓦以上。详情如下:
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单位:重庆市能源局
规划范围:重庆市38个区县
规划时段:规划期为 2021~2025年
规划规模:
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不低于383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1361万千瓦以上,占全市发电装机 37.3%以上;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约240万千瓦,到2025年达到440万千瓦,占全市发电装机约12%。
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78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2420万吨标准煤。非水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26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810万吨标准煤。
③市外输入可再生能源电量目标:加强跨省间电力合作,积极协调推进新疆、四川、西藏等地可再生能源入渝消纳,提高“外电入渝”中可再生能源规模。到2025年力争消纳市外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占全市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的58%。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符合重庆市相关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风险可控。本规划经适当优化调整后,可以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s/14Yaa5tjuC-Wmw_4ax5zdMQ
提取码:s9g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单位:重庆市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