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布关于通报表扬2019-2021年任期业绩优秀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的决定。文件提出,经研究决定,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被列为业绩优秀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业。
原文如下:
国资委关于通报表扬2019-2021年任期业绩优秀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
2019-2021年任期业绩优秀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名单
一、业绩优秀企业(46家)
1.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6.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4.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5.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7.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2.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4.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5.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26.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7.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8.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0.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31.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6.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7.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9.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42.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