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日前答复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07号提案,称研究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的电力运行与市场体系,鼓励各类电源、电力用户、储能及虚拟电厂灵活调节、多向互动,提升电力系统柔性可控、灵活调节能力。研究出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配置储能政策,缓解可再生能源发电波动性,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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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0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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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东发展可再生能源规避气候风险的提案》(第20220507号)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共同要求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推动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基于可再生能源气候敏感性特点,您的建议对我省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场址资源布局。
印发《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等规划文件,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政策规划衔接,统筹开展海上风电新增场址前期工作论证,在场址规划期间完成基本限制因素排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空间布局。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风险评估。
按照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督促和指导开发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地灾、水保、洪评、社稳、安评等审批手续,做好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加强抗台风技术和装备应用。
(三)增强可再生能源消纳系统调控支撑。
通过加强电网网架和电力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优化机组检修和发电计划安排、强化需求侧响应管理等措施,保障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下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督促调度机构优化调度运行,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调控能力,督促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加强功率预测系统建设和运行,提高功率预测准确性和时效性。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