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煤电行业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组成验收专家组,赴齐齐哈尔、伊春对列入202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行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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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列入淘汰落后煤电机组4台,装机容量8.1万千瓦,其中伊春市南岔热电厂5号机组(0.6万千瓦),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7号机组(2.5万千瓦)、8号机组(2.5万千瓦)、9号机组(2.5万千瓦)。此次验收专家组对各机组拆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录制影像资料,核实相关手续和拆除项目情况,查阅关停煤电机组与承接电源、热源的衔接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杜绝由于机组关停造成供电、供热不足现象的发生,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能够对主体设备进行彻底拆除并作废毁处理并能够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符合淘汰落后产能要求,验收组出具了验收意见。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淘汰落后机组的许可证注销或变更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