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为沙头角街道办颁发2021年碳排放抵消证书和碳中和证明,后者成为全市第一个实现“碳中和”的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大且具备较强的辐射影响力,是节能降碳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沙头角街道办主动发挥机关单位带头作用,积极落实节能降耗,提出“本年度降碳15%,三年降碳50%,203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出台节能降碳系列工作方案。
摸清机关碳排放“家底”,掌握碳排放情况,明确机关节能降碳潜力和方向。“点滴”上落实节能降碳,推进节能LED灯全覆盖、无纸化办公、循环利用水资源。屋顶新增一抹“绿”,充分利用建筑空间,打造屋顶绿化,增加建筑碳汇能力。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定期开展“双碳”主题培训和宣传推广活动,严格落实机关垃圾分类,鼓励绿色出行上班,提升机关职工节能降碳意识,以实际行动影响辖区居民。
据悉,沙头角街道办在2021年运营活动所产生的430.14tCO2e温室气体(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购买使用广东台山上川岛风电场一期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进行抵消,实现了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