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10月份零售合同签订的通知,新注册用户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可在9月15日16:00前签订零售合同或线上申请成为批发用户,自10月份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详情如下: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10月份零售合同签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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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1〕1038号)、《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监能市场函〔2022〕8号)、《关于2022年二季度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监能市场函〔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下半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22〕3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10月份零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请相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在线签订零售合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新注册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
新注册用户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可在9月15日16:00前签订零售合同或线上申请成为批发用户,自10月份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二)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
1.拟注销退市的用户
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下同),拟注销或自愿转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应于9月15日16:00前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注销。如有在执行中(已生效状态)的零售合同,需先完成解约后再申请注销。
2.已签订零售合同的零售用户
(1)本次零售合同在线签订(含续约、变更及解约)的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6:00。
(2)9月底零售合同到期的用户,请在9月22日16:00前完成零售合同签订(续签)或申请作为批发用户自主参与现货交易,批发用户需自行办理UKEY数字证书。
二签订要求
1.电力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选择在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线上签订零售合同作为零售用户参与市场;二是作为批发用户参与市场。未选择交易方式的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自10月1日起转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
2.已在我省实际开展售电业务但未按《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年度信息公示的售电公司,暂停新签零售用户资格。对尚未在我省实际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在按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和公示信息前不得参与我省电力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