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取消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现行与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该《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同时明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蒙西电网各类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中的“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价格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废止。
优惠电价不利于电力市场建设
《通知》称,为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做好审计署2021年节能减排审计发现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取消该区优惠电价政策。
记者了解到,此前,内蒙古曾大力推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电价优惠。2016年,该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交易到户电价为0.26元/千瓦时。随后,该区又在2018年5月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执行电价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参考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今年3月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政策清单》,明确将对5G基站、充电设施、数据中心、先进材料、制氢、储能等纳入该区重点支持产业目录的企业给予电价政策支持。
“与目前约0.4元/千瓦时的蒙西电网代理购售电平均到户价格相比,0.26元/千瓦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交易到户电价的确有很明显的价格优势。”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中心副主任吴俊宏对记者表示,这样的优惠电价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非常有利。然而,在目前电力市场化改革愈加成熟、经营性用户电量被要求全部进入市场的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与电力市场化改革存在“双轨制”矛盾,不利于电力市场建设。
新政利好新能源发电项目
业内普遍认为,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将直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进入蒙西电力市场,参与双边协商交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电价将与市场接轨,用电价格将大幅提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