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3个调查组分别赴山西、内蒙古、陕西开展调查,进一步加强电煤价格监管,明确法律红线,规范电煤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煤炭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推高了煤炭涨价预期。港口动力煤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582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1605元/吨,最高涨至2028元/吨,最高涨幅高达248%;2022年3月,港口动力煤成本同比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煤炭销售均价为1274元/吨,同比涨幅达119%。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煤炭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推高了煤炭涨价预期。煤炭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489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1494元/吨,涨幅高达206%;2022年3月,在成本同比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煤炭销售均价为894元/吨,同比涨幅达83%。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焦煤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焦煤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焦煤销售价格,推高了焦煤涨价预期。焦煤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769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2331元/吨,涨幅高达203%;2022年3月,在焦煤成本同比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焦煤销售均价为1723元/吨,同比涨幅124%。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焦煤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焦煤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焦煤销售价格,推高了焦煤涨价预期。焦煤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676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2167元/吨,涨幅高达221%;2022年3月,在焦煤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焦煤销售均价为2230元/吨,同比涨幅230%。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煤炭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将所属煤矿生产的煤炭高价销售给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加价售卖。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推高了煤炭涨价预期。坑口原煤售价由2021年3月283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1132元/吨,上涨849元/吨,涨幅高达300%。2022年3月,在成本同比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原煤销售价为592元/吨,同比涨幅达109%。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煤炭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推高了煤炭涨价预期。煤炭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439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1666元/吨,涨幅高达279%;2022年3月,在成本同比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煤炭销售均价为916元/吨,同比涨幅达109%。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