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同),多地降雨,高温有所缓解,发电量环比有所下降。纳入统计的燃煤发电企业日均发电量,环比(7月15日至7月21日,下同)减少3.2%,同比增长1.8%。日均耗煤量环比减少2.6%,同比增长6.8%;日均入厂煤量环比增长2.3%,同比增长25.2%。库存分指数为52.02%,环比上升1.61个百分点,连续2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库存量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扩大。价格分指数为45.74%,环比下降4.78个百分点,处于收缩区间,电煤价格由增转降。航运分指数为48.84%,环比下降4.96个百分点,在连续4期处于扩张区间后下降至收缩区间,电煤航运价格由增转降。
国新办举行“加快建设能源强国、全力保障能源安全”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能源局介绍了相关情况。关于煤炭保障方面,压实了煤炭增产的保供责任,与各产煤省区签订了煤炭安全保供责任书,明确了煤炭生产任务;稳定了煤炭保供政策,明确将去冬今春煤炭保供政策统一延续到2023年3月,充分释放先进产能;坚持全国煤炭产量调度,对产煤省区产量和运行情况做到每日调度,第一时间掌握全国的煤炭生产动态,及时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在煤炭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快先进产能性的投产。今年以来,核准了煤矿项目先进产能3770万吨/年,调整产能900万吨/年,并推动试生产产能6000万吨/年;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现在将对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管,督促中长期合同能够切实履约,保障发电用煤正常供应。
综合以上分析,建议:一是在协调中长期合同兑现量不断提升的过程中,供煤热值偏低是当前存在的又一主要问题,需供需双方加强协商、沟通,尽快调整并提升供煤热值。二是尽快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录入确认电煤中长期补签换签合同信息。三是所有电煤供需企业每月15日前通过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在线报送合同上月履约情况。统计数据将作为判别企业是否违约,对违约企业执行“欠一补三”、提请调减运力、落实其它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