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8家满足新能源电价支持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详情如下:
关于公示满足我区新能源电价支持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新发改能价〔2022〕18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平价项目电价支持政策落地相关工作,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现将满足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关于平价新能源项目补贴名单
按照《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新发改能价〔2022〕185号)中“我区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标准,对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9〕88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833号)的有关要求,梳理出截至5月符合电价支持的发电企业8个,名单如下。
请各发电企业务必重视,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