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共提出了21项行动措施,并特别提出,要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
绿证制度实施近5年来,我国共核发绿证4275万多张,192万多张被认购,其中173多万张为无补贴绿证,占总认购数量90%。补贴风电绿证均价172元/个,补贴光伏绿证均价661元/个,无补贴绿证均价50元/个。
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建立了全社会共担可再生能源消费责任的制度,保障了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
国际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其电力消费总量中所占的具体份额进行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或联邦州(省)实施了强制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2019年5月,我国正式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按年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即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电网/售电企业和电力市场用户共同承担消纳责任,前者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后者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除了通过合同交易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外,市场责任主体还可通过购买超额消纳量和购买绿证两种补充方式来完成权重目标。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通过消纳责任权重指标约束,促使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
自2020年该机制正式实施两年来,全国层面均完成了消纳责任权重,2021年除新疆、甘肃外,全国28个省(区、市)全部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29.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2021年一季度,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分别首次组织了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分别达成交易电量24.55亿千瓦时和271.6万千瓦时。2022年两大电网公司区域分别达成超额消纳量交易36亿和105亿千瓦时。
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机制实现了绿电的环境价值变现,促进了供需双向匹配
绿色电力交易是在现有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绿色电力在电力市场交易和电网调度运行中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交易中心依托区块链系统实现绿电生产、交易和消费的全环节溯源,并依据交易结算结果以“证电合一”的方式将绿证分配至电力用户。新能源发电通过绿电交易实现了“绿色溢价”,其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提升了新能源企业的发电收益,有力支持了新能源产业发展。同时,绿电交易进一步丰富了绿色电力产品,在认购绿证之外为用户提供了另一种绿电消费途径,也帮助出口型企业向有绿电消纳比例要求或实施“碳边境税”国家的采购方供货时增强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