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及《《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发改能源〔2021〕426号)、《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全面清算操作细则》《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的复函》等要求,我公司完成了2022年4月全电力市场损益清算工作。清算结果如下:一是发用两侧电能电费偏差产生亏损3.08亿元;二是居民、农业用电产生亏损2.41亿元;三是执行分时电价产生亏损0.68亿元;四是综合线损偏差费用产生亏损1.20亿元;五是代理特殊用户增收费用产生盈余0.45万元。
4月全电力市场清算损益合计亏损7.37亿元,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当月全电力市场清算亏损资金由全体工商业用户进行分摊。其中,代理购电用户分摊1.85亿元,兜底售电用户分摊1.53亿元,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分摊3.99亿元。另外,截止2022年4月底,全电力市场累计亏损金额5.08亿元,在后续月份统筹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