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储能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共享储能的 “虚热”苗头让人担忧。
对比2021年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2.4吉瓦,累计装机5.7吉瓦的规模,上述备案项目数量颇为夸张。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并网量增加,基于庞大的市场潜力和盈利问题,“一站多用”的共享储能迅速脱颖而出,企业纷纷布局的同时也引发业内思考:如此大规模备案的项目是否都能如约落地?其核心驱动因素是什么?过快发展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隐患?
政策鼓励 企业争先恐后布局
所谓共享储能,与共享单车的概念类似,即单一实体储能电站可以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发电、电网企业等需求方提供储能服务。2019年4月,青海电力投建的鲁能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进行了共享储能交易试运营。由此,拉开了我国共享储能应用的序幕。
此后,共享储能在全国和地方政策文件中都被给予明确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去年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均明确鼓励探索推广共享储能模式,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在顶层设计下,青海、宁夏、湖南、山东等地随即出台配套政策,把共享储能作为开发建设储能电站的重要方向。
当前,企业正争先恐后备案共享储能项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秘书长刘勇认为,共享储能的兴起,是基于国家政策明确了储能的独立主体地位,并赋予其可以实现“容量租赁+调峰补偿”的商业模式。通过共享互联和统一调度,可实现更大的新能源出力效率和投资效益。
共享储能为储能行业成本困局带来了新思路。“企业若改用租赁的方式,可以降低储能电站单位投资成本。且这部分支出不计算在投资成本内,而是纳入运维成本,从财务角度,不影响企业内部收益率。”上述企业人士进一步表示,“白天有光,晚上风大,资源本身就具有互补性,共享模式可切实提高储能资产利用率。”
另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新能源企业而言,政策鼓励或强配储能带来的价值有限,开发商更倾向于联合起来建设大型共享储能电站,这样更利于集中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进而套利。在该人士看来,共享储能电站被市场认为是除风电、光伏之外的第三种新能源资产,可以在未来新能源与传统火电竞配中起到加分作用。